湖北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: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

时间:2026-08-05 14:32 来源:湖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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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湖北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

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,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。

一、举报范围

(一)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、非法放贷、非法催收、舆情敲诈、恶意索赔、强迫消费、劳务碰瓷、色情敲诈、碰瓷敲诈、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。

(二)跟踪滋扰、威胁恐吓、敲诈勒索等“软暴力”涉黑涉恶犯罪。

(三)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、破坏选举、侵吞集体资产、欺压残害群众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;垄断资源、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滥开滥采的“沙霸”“矿霸”;垄断经营、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、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黑恶犯罪。

(四)制贩毒品、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。

(五)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。

(六)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勾连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。

(七)制造、贩卖、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。

二、举报渠道

(一)湖北省委政法委

举报信箱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9号湖北省扫黑办;举报电话:027-87239049;举报邮箱:hbshce@cjyun.org。

(二)湖北省公安厅

举报信箱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181号湖北省公安厅扫黑办;举报电话:027-67122458;举报邮箱:hbgashce@cjyun.org.cn。

三、举报须知

鼓励实名举报,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。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,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、地点、人员及证据线索,对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,对威胁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。对提供重大线索、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。

湖北省委政法委 湖北省公安厅

2026年8月5日

(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张芙蓉

编辑:万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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